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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法日智能制造有限公司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江门市法日智能制造有限公司年产法兰盘300万个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 规定,建设单位全面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同时需要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2月18日至2022年3月17日。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江门市法日智能制造有限公司年产法兰盘300万个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北芦村分坑口自编之一
建设单位:江门市法日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山市创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702277054
通讯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北芦村分坑口自编之一
二、项目概况
江门市法日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位于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北芦村分坑口自编之一(中心坐标:113度1分39.482秒,22度36分39.704秒),主要从事法兰盘的生产,项目审批工艺为冲压开料、冲孔、翻孔、除油、清洗等工序。项目占地面积400m2,厂房建筑面积400m2。项目于2021年9月编制完成《江门市法日智能制造有限公司年产法兰盘300万个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江蓬环审[2021]187号),经江门市生态环境保护局蓬江分局审批同意,于2021年12月建成并开始调试。
江门市法日智能制造有限公司委托中山市创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06-07日对该项目进行验收监测,并出具了《江门市法日智能制造有限公司年产法兰盘300万个新建项目监测报告》(报告编号:ZSCH220106001)。验收监测在工况稳定、生产负荷达到98%以上进,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工况要求。
三、项目配套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杜阮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较严者后通过污水管网纳入杜阮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
清洗废水经“混凝+气浮+Fenton氧化”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中的洗涤用水标准后回用于清洗工序。
(二)废气:
本项目无大气污染物排放。
(三)噪声:
噪声经厂房墙壁的阻挡以及自然衰减后会有所减弱,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四)固体废物:
项目废边角料及金属碎屑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交一般固废处理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废乳化液和含乳化液包装桶、除油废液以及清洗废水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仓内,待收集到一定数量后交由江门市崖门新财富环保工业有限公司回收处理。
四、验收结论
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没有发生重大变动,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中环保措施的要求,符合“三同时”政策。经中山市创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监测,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达标。通过项目竣工水、气、声及固废环境保护验收。


附件:验收报告
          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