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 规定,建设单位全面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同时需要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3月14日至2022年4月11日。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台山市信诚橡胶有限公司年产汽车密封件3000万件年、电子用密封件500万件年、螺母60万个年、模具5吨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广东省台山市台城龙成路1号
建设单位:台山市信诚橡胶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广东中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东省台山市台城龙成路1号
二、项目概况
台山市信诚橡胶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台山市台城龙成路1号(中心坐标:112度48分49.356秒,22度14分12.264秒),主要从事汽车密封件、电子用密封件、螺母及模具的生产,项目审批工艺为混炼、热压成型、射出成型、注塑成型及机加工等工序。项目占地面积36277.50m2,厂房建筑面积7963.75m2。项目于2021年11月编制完成《台山市信诚橡胶有限公司年产汽车密封件3000万件年、电子用密封件500万件年、螺母60万个年、模具5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江台环审[2021]70号),经江门市生态环境保护局蓬江分局审批同意,于2021年12月建成,并于2021年1月开始调试。
台山市信诚橡胶有限公司委托广东中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2年2月22-23日对该项目进行验收监测,并出具了《台山市信诚橡胶有限公司年产汽车密封件3000万件年、电子用密封件500万件年、螺母60万个年、模具5吨扩建项目监测报告》(报告编号:CNT202200276)。验收监测在工况稳定、生产负荷达到79.6%以上以上进,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工况要求。
三、项目配套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二时段三级标准和台城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较严者后通过污水管网纳入台城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
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二)废气:
混炼及成型废气经围蔽收集并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食堂废气经原有油烟净化处理后引至房顶排放(DA002)。
(三)噪声:
噪声经厂房墙壁的阻挡以及自然衰减后会有所减弱,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四)固体废物:
项目废包装材料、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及去离子水滤渣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交一般固废处理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废活性炭、废切削液和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仓内,待收集到一定数量后交由瀚蓝(佛山)工业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回收处理。
四、验收结论
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没有发生重大变动,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中环保措施的要求,符合“三同时”政策。经广东中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监测,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达标。通过项目竣工水、气、声及固废环境保护验收。
附件:验收报告
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