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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巨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江门市巨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聚酯树脂、1000吨增光剂、3000吨流平剂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为此,江门市巨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江门市佰博环保有限公司承担江门市巨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聚酯树脂、1000吨增光剂、3000吨流平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一、建设项目概况
江门市巨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开平市第二(苍城)工业园四区1号之8,生产规模为年产20000吨聚酯树脂、1000吨增光剂、3000吨流平剂。项目总投资1380万元,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为:投料-酯化-真空缩聚-中断反应-冷却、压片-包装。
项目地理位置示意详见下图。
 
二、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概述
营运环境影响废气主要为有机废气、粉尘、SO2、NOX;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酯化废水;固体废物主要有滤渣、废包装袋、废活性炭等;噪声主要为各种机械运行会产生机械噪声。
三、主要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营运期环境保护对策:(1)真空缩聚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高温废气废液焚烧炉处理;酯化、终端反应、压片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储罐区大小呼吸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聚酯树脂压片、增光机和流平剂生产过程的粉尘废气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2)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道,汇入苍城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酯化废水采用高温废气废液焚烧炉处理,不排放。(3)选用低噪声水平的生产设备,合理布局、利用墙体遮挡、采用基础减震等措施控制噪声产生和传播。(4)废包装桶、废机油、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5)厂区内全部水泥硬底化处理,加强风险管理。通过上述污染控制措施,项目对环境的影响不大。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用地合法,符合相关用地和建设规划的要求。项目建成后产生一定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弃物,项目拟采取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可靠,各类污染物的排放满足相应的国家及地方排放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只要建设单位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在运营过程加强管理,使其正常运行,建立健全环保机构和规范环保管理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察,本项目是可行的。
五、公众参与方式
(1)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网络链接:http://www.jmbaibo.com/。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征询意见期间向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或建设单位索取报告书(简本)。
(3)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项目所在地附近居民和可能直接或间接受本项目影响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jmbaibo.com/ 。
(5)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信函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反馈。
(6)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江门市巨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13927708308;地址:江门市开平市第二(苍城)工业园四区1号之8;邮箱:helenoc@163.com。
2、评价单位:江门市佰博环保有限公司;联系人:梁先生;联系电话:0750-3906106;地址:江门市蓬江区江门大道中898号科创公园2栋16层1603-1609室;电子邮箱:1246143736@qq.com。
 

建设单位:江门市巨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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