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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富容器(江门)有限公司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永富容器(江门)有限公司年产塑料容器10000万只、塑料盖26000万只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 规定,建设单位全面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同时需要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28日至2022年11月24日。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永富容器(江门)有限公司年产塑料容器10000万只、塑料盖26000万只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永富容器(江门)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永富容器(江门)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广东中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50-3199913/3199914
通讯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潮连富昌路八号
二、项目概况
永富容器(江门)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潮连富昌路八号,项目占地面积58605.75m²,厂房建筑面积23000m²,主要从事金属包装容器、塑料容器、塑料盖的生产及金属涂潢片印刷加工。
建设单位投资1000万元进行扩建,主要对原有废气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另外对注塑产品进行扩产。
扩建项目环评于2021年12月编制完成,经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审批,2022年3月取得批复,批文号为江蓬环审[2022]59号。工程于2022年9月进行调试,并委托广东中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18日至2022年9月19日进行验收监测,目前项目主体设备和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具备验收监测条件,验收监测期间,项目运行负荷达75%以上,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工况要求。
三、项目配套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 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潮连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较严者排入潮连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
①涂潢、印刷、补漆有机废气以新带老,废气治理工艺升级,涂潢、印刷涂装车间密闭,制罐(补漆)车间密闭,废气收集后经一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同时配置在线脱附装置“脱附-催化燃烧”。脱附废气经在线脱附装置的催化燃烧处理后并入排气筒DA004连同其他废气排放。根据监测,排气筒DA004总VOCs、苯、甲苯与二甲苯合计满足《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平版印刷(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第二时段排放限值标准。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无超标现象。
②全厂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并入一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5高空排放。根据监测,排气筒DA005非甲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较严者。无超标现象。
(三)噪音
设备主要位车间厂房内,项目优化厂区布局、控制经营作业时间等措施防治噪声污染。根据监测,厂界噪声符合国家《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排放限值:昼间≤60dB(A),夜间≤50dB(A)。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
项目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由资源回收公司回收。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的规定。
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仓内,待收集到一定数量后交由危废单位回收处理。
四、验收结论
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没有发生重大变动,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中环保措施的要求,符合“三同时”政策。经广东中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监测,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达标。通过项目竣工水、气、声及固废环境保护验收。

附件:验收报告

          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