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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晟鑫铝业有限公司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江门市晟鑫铝业有限公司年产1200吨铝材外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 规定,建设单位全面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同时需要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9日至2023年1月6日。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江门市晟鑫铝业有限公司年产1200吨铝材外壳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江门市江海区(高新区)45号地德发路83号内5、6号厂房
建设单位:江门市江海区(高新区)45号地德发路83号内5、6号厂房
验收监测单位:广东省佰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江门市蓬江区江门大道中898号2栋1501室
二、项目概况
江门市晟鑫铝业有限公司位于江门市江海区(高新区)45号地德发路83号内5、6号厂房(中心坐标:东经:113.127350°,北纬:22.556863°),主要从事铝材外壳的生产。
项目于2019年取得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江海分局《关于江门市晟鑫铝业有限公司年产600吨铝材外壳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江江环审[2019]43号),审批产能为年产600吨铝材外壳;
2020年项目正式投入建设,建设单位在设备调试及试生产过程中发现,现行生产设施运行无法满足市场订单生产需求,在征得当地部门同意后,项目于2022进行扩建,取得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江海分局的审批意见《关于江门市晟鑫铝业有限公司年产600吨铝材外壳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江江环审[2022]32号),扩建项目审批产能为年产600吨铝材外壳,建成后全厂产能为年产1200吨铝材外壳,厂区内生产工艺不变,仅新增生产设备。
项目新建工程于2019年11月开工建设,并于2021年建设完毕;扩建项目于2022年4月开工建设,于6月建设完毕,并于2022年10月进行调试。建设单位委托广东省佰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11日至12日进行验收监测,并出具了《江门市晟鑫铝业有限公司年产铝材外壳600吨扩建项目检测报告》(报告编号:BX20221111001)。验收监测在工况稳定、生产负荷达到80%以上以上进,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工况要求。
三、项目配套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江海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的较严者后排入江海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
①项目生产车间1内的多棒热剪加热炉使用液化石油气为燃料,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②项目生产车间2内的多棒热剪加热炉使用液化石油气为燃料,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③切割工序设置挡板,切割粉尘经厂房阻隔、重力沉降后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噪声经厂房墙壁的阻挡以及自然衰减后会有所减弱,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
(四)固体废物:
项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包装材料,碎屑、边角料及废弃模具交由一般固废处理单位处理处置;废机油桶、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仓内,待收集到一定数量后交由恩平市华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回收处理。
四、验收结论
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没有发生重大变动,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中环保措施的要求,符合“三同时”政策。经广东省佰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监测,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达标。通过项目竣工水、气、声及固废环境保护验收。


附件:验收报告
          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