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 规定,建设单位全面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同时需要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3日至2023年2月2日。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江门市豪配摩托车配件有限公司年产摩托车配件75000件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江门市江海区外海连海路333号2幢
建设单位:江门市豪配摩托车配件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广东省佰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50-3199913
通讯地址:江门市蓬江区江门大道中898号2栋1501室
二、项目概况
2022年,江门市豪配摩托车配件有限公司委托江门市佰博环保有限公司编制了《江门市豪配摩托车配件有限公司年产摩托车配件75000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1年5月),并于2021年6月取得江门市生态环境局环评批复(江江环审[2021]45号)。
项目工程于2022年7月开工建设,于2022年8月竣工并开展调试、运行。于2022年8月27日完成完成排污许可登记(登记编号:91440704MA562D2G1T001W)。并委托广东省佰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18日至2022年11月19日对该项目进行验收监测,并出具了《江门市豪配摩托车配件有限公司年产摩托车配件75000件建设项目监测报告》(BX20221118001)。验收监测期间,项目运行负荷达90%以上,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工况要求。
三、项目配套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江海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中较严者后,排入江海污水处理厂。
非油性漆喷淋废水循环使用至浓度较高后,定期更换收集,统一交由江门市崖门新财富环保工业有限公司处理。
(二)废气:
①水性喷漆、油性喷漆以及其固化废气收集后合并,通过“水喷淋1#+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然后由1根15m排气筒高空排放(G1);
②UV喷漆以及其固化废气以及注塑废气收集后合并,通过“水喷淋2#+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然后由1根15m排气筒高空排放(G2)。
(三)噪声:项目采取合理布局、围蔽、设备减震等措施。
(四)固体废物:项目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交由资源回收公司回收;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废活性炭、漆渣、油性漆喷淋废水、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交恩平市华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回收;废包装桶交供应商回收。
建设单位厂区设置危险废物暂存仓用于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危险废物暂存仓位于厂房内,场地硬底化,进出口设置围堰以防止储存物泄漏或雨水渗入。
四、验收结论
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没有发生重大变动,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中环保措施的要求,符合“三同时”政策。经广东省佰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监测,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达标。通过项目竣工水、气、声及固废环境保护验收。
附件:验收报告
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