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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市水口镇瑜兴塑料制品加工店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开平市水口镇瑜兴塑料制品加工店年产塑料制品配件35万个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 规定,建设单位全面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同时需要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10日至2023年9月6日。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开平市水口镇瑜兴塑料制品加工店年产塑料制品配件35万个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开平市水口镇红花砂山开发区1号
建设单位:开平市水口镇瑜兴塑料制品加工店
验收监测单位:江门中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025880173
通讯地址:江门市江海区彩虹路53号1幢二楼
二、项目概况
开平市水口镇瑜兴塑料制品加工店位于开平市水口镇红花砂山开发区1号(中心坐标:北纬22.462029°,东经112.760127°),主要从事塑料配件的生产,项目审批工艺为烘干、注塑、破碎、检验及包装出货等工序。项目占地面积400m2,厂房建筑面积448.7m2。项目于2020年12月编制完成《开平市水口镇瑜兴塑料制品加工店年产塑料制品配件35万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江开环审[2021]34号),经江门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开平分局审批同意,于2023年5月建成并开始调试。
开平市水口镇瑜兴塑料制品加工店委托江门中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26-27日对该项目进行验收监测,并出具了《开平市水口镇瑜兴塑料制品加工店年产塑料制品配件35万个建设项目监测报告》(报告编号:JMZH2023 0626001)。验收监测在工况稳定、生产负荷达到81.4%以上进,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工况要求。
三、项目配套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水口污水厂接管标准中较严者后排入水口镇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
(二)废气:
注塑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 4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后通过15m排气筒(G1)高空排放。
(三)噪声:
噪声经厂房墙壁的阻挡以及自然衰减后会有所减弱,厂界噪声昼夜间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及4A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
项目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固体废物,经收集后交由相关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废活性炭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仓内,待收集到一定数量后交由深圳市神都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回收处理。
四、验收结论
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没有发生重大变动,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中环保措施的要求,符合“三同时”政策。经江门中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监测,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达标。通过项目竣工水、气、声及固废环境保护验收。
附件:验收报告
          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