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水步镇陈宜禧路与福安路平交口东南侧地块场调公示
台山市水步镇陈宜禧路与福安路平交口东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规定,台山市水步镇陈宜禧路与福安路平交口东南侧地块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因此,变更前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此,现特向社会公布《台山市水步镇陈宜禧路与福安路平交口东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8日
公示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