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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昌荣皮业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台山市昌荣皮业有限公司扩建后整饰干法生产线项目竣工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 规定,建设单位全面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同时需要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1日至2023年12月8日。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台山市昌荣皮业有限公司扩建后整饰干法生产线项目
建设地点:广东省台山市广海镇大沙环保工业区
建设单位:台山市昌荣皮业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广东省佰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50-3199913
通讯地址:江门市蓬江区江门大道898号2栋1501室
二、项目概况
台山市昌荣皮业有限公司(坐标北纬21度57分26.230秒,东经112度48分52.844秒),主要从事牛皮坯喷涂生产,总生产规模为年喷涂牛皮坯500万平方尺。
项目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在原有厂址中的厂房2幢内进行扩建。扩建后原有生产加工产能不变,扩建后拟新增一条干法涂饰生产线,采用扩建前项目生产加工的牛皮坯进行喷涂,新增喷涂牛皮坯500万平方尺。扩建后项目占地面积以及建筑面积均不变,其中占地面积为70000m2,建筑面积为20040.89m2
2022年3月,台山市昌荣皮业有限公司委托江门市佰博环保有限公司编制了《台山市昌荣皮业有限公司扩建后整饰干法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2年4月取得江门市生态环境局环评批复(江台环审〔2022〕29号)。扩建项目于2023年3月建设,于2023年9月8日已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440700755606182T001P)。于2023年9月16日建设完毕并于2023年9月17日至2023年9月26日进行调试,扩建项目委托广东省佰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至2023年10月27日进行验收监测。
项目实际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16.67%。项目实际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16.67%。。
三、项目配套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项目不产生废水。
(二)废气
涂料漆调配废气依托原有收集措施,依托原有过滤器+水喷淋+除雾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依托原有15m排气筒DA002排放,风量为6000m³/h。
干法喷涂有机废气通过整室抽风收集后经高效三级吸收液+除雾器通过15m排气筒DA004排放,风量为35000m³/h。
(三)噪音
通过车间墙体隔音、主要设备设置减振进行降噪。
(四)固体废物
项目设置1个危废间和1个一般固体废物仓,危废间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有关要求进行建设,位于厂区西北角,占地面积约50m2,危废仓高3米,地面做好防腐防渗处理,配备消防设备,门口设置围堰,危废分区隔开存放,平时上锁,设专人管理。废抹布、边角料交给云浮市深环科技有限公司回收处置,包装桶交供应商回收,废铜材料交废品回收站回收。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台山市昌荣皮业有限公司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通过专家评审,建设单位已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四、验收结论
经对照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等相关规定,项目按照《关于台山市昌荣皮业有限公司扩建后整饰干法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及其批复意见江台环审〔2022〕29号,其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没有发生重大变动,项目落实了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中环保措施的要求,符合“三同时”制度。经广东省佰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监测,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达标,主要污染物总量符合要求。验收工作组同意“台山市昌荣皮业有限公司扩建后整饰干法生产线项目”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验收报告
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