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 规定,建设单位全面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同时需要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8日至2024年1月15日。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开平市高压天然气管道及配套站场项目
建设地点:广东省江门市市开平县级市赤坎镇、塘口镇、沙塘镇
建设单位:开平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广东省佰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50-3199913
通讯地址:江门市蓬江区江门大道中898号2栋1501室
二、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广东省江门市市开平县级市赤坎镇、塘口镇、沙塘镇,起于开平门站,终于翠山湖调压站,项目永久用地面积约18169m2,为站场用地,临时用地面积约31.7万m2,主要为施工作业带,无施工营地、临时堆土场等大型临时工程。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一条全长22.96km的管线,管径为DN500,设计压力为4.0MPa,输气规模为16.5×104Nm3/d;全线新建门站 1座(开平门站),新建调压站 2座(赤坎调压站、沙塘调压站,均带线路截断阀功能),现状翠山湖天然气综合站内新建与本项目管道工程的连接与调压设备。
项目于2022年编制《开平市高压天然气管道及配套站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2年8月通过环保主管部门的审批,审批文号为:江开环审〔2022〕135号。
本项目于2022年3月开工建设,2023年7月投入试运行。并委托广东省佰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0月25日对该项目进行验收监测,并出具了《赤坎至百合高压燃气管道工程监测报告》(BX20231024001),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0月31日对该项目进行验收监测,并出具了《开平市高压天然气管道及配套站场项目》(BX20231030005)验收监测期间,项目运行负荷达90%,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工况要求。
三、工程变动情况
(1)项目实际建设位置、建设规模与申报相比较,无变动情况。项目的永久占地面积发生变化。面积较环评阶段减少了,参照已发布的“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不属于重大变更。
(2)项目工程组成与环评申报时内容有所变化,由于考虑到现场的实际情况及治理成本等问题,项目废水处理设施有改动,但项目废水污染物种类不新增,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不新增,目前各门站生活污水监测情况均为达标。参照已发布的“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本项目不属于重大变更。主要变更情况如下:
废水处理设施改变:
由于赤坎调压站和沙塘调压站两个站无人值守,没有生活污水的产生,建设单位不需要处理生活污水。
四、项目配套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1、生态保护措施
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主要包括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减少临时占地和植被破坏,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做好复绿、复垦等措施,管线两侧只适宜种植浅根性灌木及草本植物进行植被恢复,但总体上对区域植被类型、生物量、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影响程度不大,自然体系经过一段时间可得到恢复,逐渐形成稳定的生态系统,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运营期通过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生态恢复和生态风险防范措施,管道所经地区影响范围内地表基本得到恢复,施工期被切断的动物通道也得到恢复,对沿线植被、生物多样性、生态系统生态效能和水生生物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2、水环境
本项目开平门站的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拉运至迳头污水处理厂处理,翠山湖调压站的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拉运至翠山湖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不直接外排。
3大气环境
发电机为备用电源,正常工况下不运行,无废气排放;采用轻质柴油为备用发电机燃料,发电机工作时产生的污染物比较少。在清管、检修、放空等工况将排放少量天然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上述工况产生的废气通过放空管直接排放,对周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4、声环境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各站场内过滤分离器、调压系统、放空系统产生的设备噪声。运营期对噪声源进行优化布局,对站场周围栽种树木进行绿化,定期监测,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进行隔音减振,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5固体废物
项目设置排污池,收集清管球作业、分离器检修时产生的废渣,定期收集清运并集中处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城市垃圾处理场处置。
6、环境风险
项目设置警示牌;安装火灾设备检测仪表、消防自控设施;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五、验收结论
本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审批手续完备,落实了“三同时”制度。工程在设计、施工和运行期采取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大气环境、声环境、水环境符合相应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固体废物按规定妥善处置。验收组经讨论认为本工程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本项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验收报告
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