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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江海区华翔机电有限公司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江门市江海区华翔机电有限公司机电制品生产项目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 规定,建设单位全面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同时需要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2日至2024年1月18日。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江门市江海区华翔机电有限公司机电制品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广东省江门市礼乐镇新丰村东边围
建设单位:江门市江海区华翔机电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广东中诺国际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50-3199913/3199914
通讯地址:江门市蓬江区江门大道中898号2栋1501室(信息申报制)
二、项目概况
江门市江海区华翔机电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江门市礼乐镇新丰村东边围(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3.087738575°,北纬:22.547984004°)。企业于2004年8月取得关于《江门市江海区华翔机电有限公司机电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批复号为江环建[2004]471号,申报产能为年产电动机8万台、压铸件630吨、五金冲压件1000吨,实际投产产能为年产电动机压铸件(转子、机座、端盖)8万套、压铸件630吨、五金冲压件1000吨。项目工程于2023年11月建设完毕。
江门市江海区华翔机电有限公司委托广东中诺国际检测认证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至2023年11月25日进行验收监测,并出具了并出具了《检测报告》。验收监测在工况稳定、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工况要求。
三、项目配套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至文昌沙水质净化厂深度处理。喷淋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文昌沙水质净化厂进水标准的较严值。无超标现象。
(二)废气
熔化废气通过一套旋风+高温布袋处理后排气筒DA001排放。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外排污染物颗粒物、SO2、NOx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765-2019)表2燃气锅炉排放限值。无超标现象。
压铸废气通过两套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合并至排气筒DA002排放。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外排颗粒物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无超标现象。
抛丸粉尘通过一套旋风除尘+水喷淋处理后排气筒DA003排放。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颗粒物符合《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超标现象。
排气筒高度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的要求。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二时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厂区内无组织:厂区内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A.1厂区内颗粒物、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噪声
设备主要位车间厂房内,项目优化厂区布局、控制经营作业时间等措施防治噪声污染,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边角料、废原料桶、废切削液、废矿物油、废活性炭、铝灰渣、生活垃圾。边角料交一般固废单位处置;废原料桶、废切削液、废矿物油、废活性炭、铝灰渣交危废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建设单位于厂房设置约20m²的危险废物暂存仓用于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危险废物暂存仓位于厂房内,场地硬底化,进出口设置围堰以防止储存物泄漏或雨水渗入。厂区内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贮存设施符合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规定。
四、验收结论
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没有发生重大变动,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中环保措施的要求,符合“三同时”政策。经广东中诺国际检测认证有限公司验收监测,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达标。通过项目竣工水、气、声及固废环境保护验收。
验收意见
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