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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康普织染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江门康普织染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为此,江门康普织染有限公司委托江门市佰博环保有限公司承担江门康普织染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一、建设项目概况
江门康普织染有限公司位于江门市新会区沙堆镇梅大洋冲沙仔底(中心坐标:113.141570947°E,22.236202788°N),主要从事织造、染整、服装、帽袋的制造及加工。现有厂区总占地面积为84591m2(126.8865亩)。项目原有生产规模为年产布料2000万码(1828万m)、服装300万套、帽袋1000万件。项目分三期建设,一期工程建设染色车间和洗水车间,及锅炉房、办公楼、宿舍及食堂等辅助工程;二期工程建设帽袋生产车间及辅助工程设施;三期建设服装生产车间及辅助工程设施。
为完善企业的产品结构,达成生产线一体化,提高经济效益,同时对企业进行改扩建及对现有平面布局进行优化,建设“江门康普织染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在现有厂区范围内进行,项目建成后总占地面积不变,仍为84591m2,总建筑面积33690.9m2。本次改扩建项目新增48台染色机、20台定型机、烧毛机1台等。本项目主要从事全棉色染布的织染及后整理加工,改扩建前,项目年产全棉色染布2000万码(1828万m),服装300万套、帽袋1000万件,本次改扩建项目拟取消原有帽袋生产,新增全棉色染布2万吨/年(折算为6560万码/年),成衣300万套/年,同时接入集中供汽管网,原有8t/h燃气锅炉转为备用锅炉,并对现有环保措施进行改造升级。改扩建后,全厂年产全棉色染布8560万码,服装600万套。项目地理位置示意详见附图。
二、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概述
营运期环境影响:废气主要为定型废气、烧毛废气、燃烧废气、备用锅炉废气、油烟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等。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固体废物主要有织物废品、废水处理污泥、废染料、助剂包装袋、废油泥等;噪声主要为各种机械运行会产生机械噪声;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废油等危险物质及染料等化学品泄露的风险。
三、主要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1) 营运期环境保护对策:(1)原有项目设11台定型机,每2台定型机配备1套6级水喷淋+静电净化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气分别经6级水喷淋+静电净化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G1-G6排放。项目改扩建后全厂以新带老,原有烧毛机依托G1排气筒,产生的烧毛废气与定型废气合并经6级水喷淋+静电净化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G1排放;新增烧毛机依托G2排气筒,产生的烧毛废气与定型废气合并经6级水喷淋+静电净化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G2排放。项目改扩建后新增9台定型机,其中1台依托排气筒G6,产生的废气合并经6级水喷淋+静电净化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G6排放;其余每2台定型机配备1套6级水喷淋+静电净化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气分别经6级水喷淋+静电净化处理后通过排气筒G7-G10排放。员工食堂厨房油烟废气采用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通过加盖密闭+喷生物除臭后无组织排放。备用锅炉废气通过依托一条15m排气筒排放。(2)本次改扩建拟对原有污水站废水处理工艺进行提标升级,改扩建后项目全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与初期雨水、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pH调节+初次沉淀+A/O+二沉池+芬顿反应+终沉”处理后,50%回用于生产,剩余部分依托排放口DW001排入污水渠,最终汇入虎跳门水道。(3)选用低噪声水平的生产设备,合理布局、利用墙体遮挡、采用基础减震等措施控制噪声产生和传播。(4)织物废品、废水处理污泥收集后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废染料、助剂包装袋、废油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5)厂区内全部水泥硬底化处理,加强风险管理,制定事故应急预案。通过上述污染控制措施,项目对环境的影响不大。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用地合法,符合相关用地和建设规划的要求。项目建成后产生一定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弃物,项目拟采取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可靠,各类污染物的排放满足相应的国家及地方排放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只要建设单位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在运营过程加强管理,使其正常运行,建立健全环保机构和规范环保管理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察,本项目是可行的。
五、公众参与方式
(1)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网络链接:http://jmbaibo.com/  。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征询意见期间向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或建设单位索取报告书(简本)。
(3)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项目所在地附近居民和可能直接或间接受本项目影响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jmbaibo.com/ 。
(5)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信函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反馈。
(6)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门康普织染有限公司,联系人:谭先生, 联系电话:18826150321;地址:江门市新会区沙堆镇梅大洋冲沙仔底 ,邮箱:jmbaibo@foxmail.com。
 
建设单位:江门康普织染有限公司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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