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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朴薪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广东朴薪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聚酰亚胺分散液300吨、聚醚砜分散液900吨、水性特氟龙涂料125吨、水性陶瓷涂料125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 规定,建设单位全面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同时需要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5月22日。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广东朴薪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聚酰亚胺分散液300吨、聚醚砜分散液900吨、水性特氟龙涂料125吨、水性陶瓷涂料125吨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台山市大江镇福安西路1号台山智能装备产业园16#厂房
建设单位:广东朴薪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广东省佰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50-3199914
通讯地址:广东省台山市大江镇福安西路1号台山智能装备产业园16#厂房
二、项目概况
广东朴薪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台山市大江镇福安西路1号台山智能装备产业园16#厂房(中心坐标:东经112度48分34.160秒,北纬22度21分14.569秒),主要从事聚酰亚胺分散液、聚醚砜分散液、水性特氟龙涂料及水性陶瓷涂料的生产,项目审批工艺为分散搅拌、粗磨、精磨、研磨、检验、包装及去离子水制备等工序。项目占地面积1175.04m2,厂房建筑面积3525.12m2。项目于2023年8月编制完成《广东朴薪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聚酰亚胺分散液300吨、聚醚砜分散液900吨、水性特氟龙涂料125吨、水性陶瓷涂料125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江台环审[2023]54号),经江门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台山分局审批同意,于2024年3月建成并开始调试。
广东朴薪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广东省佰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25-26日对该项目进行验收监测,并出具了《广东朴薪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聚酰亚胺分散液300吨、聚醚砜分散液900吨、水性特氟龙涂料125吨、水性陶瓷涂料125吨建设项目监测报告》(报告编号:BX20240325001)。验收监测在工况稳定、生产负荷达到98%以上进,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工况要求。
三、项目配套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台山工业新城水步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的较严者后通过污水管网纳入台山工业新城水步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
(二)废气:
项目工艺有机废气及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20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1)。外排有组织废气达到广东省《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三)噪声:
噪声经厂房墙壁的阻挡以及自然衰减后会有所减弱,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废物料包装桶、废物料包装袋、RO废膜、粉尘渣、废机油、废活性炭和员工生活垃圾。
项目RO废膜属于一般固体废物,经收集后交由一般工业固废处理单位处理;废物料包装桶、废物料包装袋、粉尘渣、废活性炭及废机油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仓内,定期交由东莞市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处理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四、验收结论
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没有发生重大变动,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中环保措施的要求,符合“三同时”政策。经广东省佰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监测,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达标。通过项目竣工水、气、声及固废环境保护验收。
验收意见
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