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 规定,建设单位全面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同时需要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25日至2024年7月22日。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江门市顺合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纸制品印刷80万张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新南路82号11幢3层
建设单位:江门市顺合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江门市中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50-3835927
通讯地址:江门市江海区彩虹路53号1幢二楼
二、项目概况
江门市顺合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在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新南路82号11幢3层(地理坐标:东经113 度 0 分 56.334 秒,北纬 22 度 39 分 34.217 秒,地理位置图详见附图1)建厂,项目占地面积500m²,建筑面积500m²,生产规模为年产纸制品印刷80万张。
项目于2023年编制《江门市顺合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纸制品印刷80万张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3年12月通过环保主管部门的审批,审批文号为:江蓬环审〔2023〕159号。项目于2024年5月23日完成排污许可申请,排污证编号为91440703MACEFXPK6E001P。
本次对《江门市顺合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纸制品印刷80万张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的建设内容进行验收 (以下简称为本项目) ,本项目于 2023 年12月开工建设并于 2024年3月建设完毕进行调试。本项目验收范围为《江门市顺合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纸制品印刷80万张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的主体车间、生产设备及配套各项环保设施。本项目预计生产产能为纸制品印刷80万张。
建设单位委托江门市中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5月16日进行验收监测,并出具了《江门市顺合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纸制品印刷80万张新建项目监测报告》(JMZH20240515001)。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正常生产,生产工况稳定,各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生产负荷为83%,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工况要求。
三、项目配套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气
①项目网版上胶、烤网版、烘干废气进行整室抽风收集,印刷废气进行集气罩收集,总设计收集风量为13000m3/h;收集后的废气经管道合并,由一套“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经过20m排气筒DA001排放。
总VOCs满足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凹版印刷、凸版印刷、丝网印刷、平版印刷(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总VOCs第II时段排放标准及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NMHC满足《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及表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臭气浓度新建二级标准要求。
(二)废水
①生活污水:项目范围内无卫生间,不产生生活污水。
②冲洗废水:项目网版涂完感光胶后需用自来水冲洗显影,制版冲洗废水收集后交有零散废水处理资质的单位江门市华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
(三)噪声
项目采取合理布局、设备减震等措施,确保项目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废主要有生活垃圾、废菲林片、纸张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包装罐、废活性炭、废抹布、废水性油墨。
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菲林片、纸张边角料、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体废物交资源回收公司回收;废包装罐、废活性炭、废抹布、废水性油墨等危险废物交由江门市中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四、验收结论
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没有发生重大变动,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中环保措施的要求,符合“三同时”政策。经江门市中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监测,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达标。通过项目竣工水、气、声及固废环境保护验收。
验收报告
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