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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佳通利硅胶制品有限公司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江门市佳通利硅胶制品有限公司年产硅胶制品50吨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 规定,建设单位全面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同时需要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3日至2024年7月30日。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江门市佳通利硅胶制品有限公司年产硅胶制品50吨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礼乐新华奖围工业区1号(自编03号)
建设单位:江门市佳通利硅胶制品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广东省佰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江门市蓬江区江门大道中898号2栋1501室
二、项目概况
江门市佳通利硅胶制品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礼乐新华奖围工业区1号(自编03号)(中心地理坐标为:113度5分14.879秒,22度32分40.312秒),主要从事硅胶制品的生产,项目审批工艺为混炼、硫化、切边、修边等生产工艺。项目占地面积560m2,建筑面积560m2。项目于2024年1月编制完成《江门市佳通利硅胶制品有限公司年产硅胶制品50吨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取得江门市生态环境局环评批复(江江环审[2024]5号),经江门市生态环境保护局江海分局审批同意,于2023年3月建成,并于2024年5月开始调试。
江门市佳通利硅胶制品有限公司委托广东省佰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29-30日对该项目进行验收监测,并出具了《江门市佳通利硅胶制品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BX20240529006)。验收监测在工况稳定、生产负荷达到90%以上,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工况要求。
三、项目配套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江门市文昌沙水质净化厂接管标准的较严者后,经市政管网排入江门市文昌沙水质净化厂处理。
(二)废气:
混炼、硫化产生的有机废气合并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新建企业排放限值的要求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
(三)噪声:
噪声经设备减振、厂房隔声以及自然衰减后会有所减弱,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边角料、不合格品、废活性炭、废机油和废机油包装桶。
项目废包装材料、边角料和不合格品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交由废品回收公司回收;生活垃圾交由环保部门清运处置;废活性炭、废机油和废机油包装桶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仓内,待收集到一定数量后交由江门市中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回收处理。
建设单位于厂区内设置约4m2的危险废物暂存仓用于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危险废物暂存仓位于厂房内,场地硬底化,进出口设置围堰以防止储存物泄漏或雨水渗入。
四、验收结论
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没有发生重大变动,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中环保措施的要求,符合“三同时”政策。经广东省佰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监测,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达标。通过项目竣工水、气、声及固废环境保护验收。
验收报告
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