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 规定,建设单位全面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同时需要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3日至2024年7月30日。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江海区铭晴五金橡胶制品厂年产硅胶制品60吨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礼乐街道向民村同丰围自编08厂房
建设单位:江海区铭晴五金橡胶制品厂
验收监测单位:广东省佰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江门市蓬江区江门大道中898号2栋1501室
二、项目概况
江海区铭晴五金橡胶制品厂位于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礼乐街道向民村同丰围自编08厂房(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3 度 07分50.177秒, 北纬22 度32 分13.210秒)。主要从事硅胶制品的生产,项目审批工艺为炼胶、开料、硫化、二次硫化、切割、拆边、包装等生产工艺。项目占地面积800m2,建筑面积800m2。项目于2023年12月编制完成《江海区铭晴五金橡胶制品厂年产硅胶制品60吨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取得江门市生态环境局环评批复(江江环审[2024]12号),经江门市生态环境保护局江海分局审批同意,于2024年5月建成,并于2024年5月开始调试。
江海区铭晴五金橡胶制品厂委托广东省佰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22-23日对该项目进行验收监测,并出具了《江海区铭晴五金橡胶制品厂年产硅胶制品60吨新建项目》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BX20240522006)。验收监测在工况稳定、生产负荷达到90%以上,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工况要求。
三、项目配套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高新区综合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的较严者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高新区综合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两者较严者后排入礼乐河。
(二)废气:
项目混炼、硫化、二次硫化工序产生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一套“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 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轮胎企业及其他制品企业炼胶、硫化装置排放限制要求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
项目混炼、硫化、二次硫化工序产生臭气浓度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一套“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
(三)噪声:
项目采取合理布局、选低噪声设备,设减振基础低噪声设备,车间阻隔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四)固体废物:
项目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和废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统一交由资源回收商回收;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废活性炭、含油抹布及手套和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江门市中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直接交由供应商回收,不作固废处置。
四、验收结论
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没有发生重大变动,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中环保措施的要求,符合“三同时”政策。经广东省佰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监测,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达标。通过项目竣工水、气、声及固废环境保护验收。
验收报告
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