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规定,建设单位全面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同时需要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6月4日。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江门市蓬江区金彩五金喷涂加工厂年加工不锈钢件60万件技改扩项目
建设地点: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中和工业区竹间坑(土名)
建设单位:江门市蓬江区金彩五金喷涂加工厂
检测单位:广东中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69-22892259
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总部二路9号金百盛产业园1栋2单元601
二、项目概况
项目于2024年5月委托江门市佰博环保有限公司编制《江门市蓬江区金彩五金喷涂加工厂年加工不锈钢件60万件技改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申报生产规模:年加工不锈钢件60万件。项目经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审批,于2024年7月取得其批复,批文号为江蓬环审〔2024〕89号。
项目于2024年7月开工建设,于2024年8月变更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为914407030524250190001P,于2025年4月建设完毕进行调试,并委托广东中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至2025年4月11日进行验收监测,并出具了《江门市蓬江区金彩五金喷涂加工厂年加工不锈钢件60万件技改扩项目检测报告》(ZCJC-250410-E01-YS)。验收监测期间,项目运行负荷达90%以上,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工况要求。
三、项目配套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A/O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中和村排灌渠;脱脂废水交江门市华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不外排;水性丙烯酸波纹漆喷淋废水每年1换,每次清理后产生水性丙烯酸波纹漆喷淋废水定期交由江门市华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
(二)废气:
①油性漆调漆、喷漆、固化烘烤废气经密闭车间收集后通过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②水性漆喷漆、固化烘烤废气经密闭车间收集后通过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三)噪声:项目采取合理布局、围蔽、设备减振等措施。
(四)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材料、污水处理污泥交由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单位处理;废活性炭、废干式过滤器、丙烯酸烘漆喷淋废水、废漆渣、废油漆桶、废天那水桶、废槽渣、废机油、机油废包装桶、废抹布及废手套定期交由恩平市华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处理。
建设单位危废间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有关要求进行建设,地面已做好硬底化处理,地面做好防腐防渗处理,门口设置漫坡,物料用收集桶独立存放,危废分区隔开存放,平时上锁,设专人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
四、验收结论
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没有发生重大变动,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中环保措施的要求,符合“三同时”政策。经广东中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监测,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达标。通过项目竣工水、气、声及固废环境保护验收。
验收意见
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