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对江门市蓬江区海诚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年产水龙头净水器80万件新建项目的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江门市蓬江区海诚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年产水龙头净水器80万件新建项目
2.建设单位:江门市蓬江区海诚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3.验收服务单位:广东中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4.建设概况:江门市蓬江区海诚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在蓬江区杜阮镇金源路5号2幢1层101室建厂,项目占地面积480m²,建筑面积480m²。项目主要从事水龙头净水器生产,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万元,生产规模为年产水龙头净水器80万件。建设单位于2025年办理环保手续,并于2025年4月取得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审批的《关于江门市蓬江区海诚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年产水龙头净水器80万件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批文编号:江蓬环审〔2025〕56号。
二、建设项目竣工日期及环保设施调试起止日期
1.项目竣工日期:2025年5月6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25年5月10日-2025年7月18日
公示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