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 规定,建设单位全面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同时需要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6月23日。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省道S386线斗山那洲至端芬段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广东省台山市斗山县那洲村至端芬镇洋田
建设单位:台山市地方公路服务中心
验收监测单位:广东中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69-22892259
通讯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总部二路9号金百盛产业园1栋2单元601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台山市端芬及斗山镇,起点位置位于斗山那洲村(坐标:东经112.79780°,北纬:22.03403°),终点位置设于端芬洋田(坐标:东经112.75786°,北纬:22.05673°),途径南安、龙端、环洲、永和里、南阳、茂莲村、于东安村附近接入国道G240(原省道S274)。
本项目改扩建后为二级公路。本项目全长约5.547km。项目海口埠桥(桩号K1+928.55)与原县道X546旧路分离,改线段沿海口埠景点北侧农田位置自东南往西北方向接驳原县道X546旧路(桩号K2+395.159),全线道路改为双向两车道,路基宽度拓宽至12m,其中K0+000~K1+928.55段向两侧拓宽1.75m、改线段K1+928.55~K2+395.159为向两侧拓宽至12m、K2+395.159~K5+546.834段为向右侧单侧加宽至12m,K2+395.159~K5+100段向右侧加宽6.5m、K5+100~K5+546.834段向右侧加宽5m;路面宽度为10.5m,改建桥涵与路基同宽。采用二级公路的设计标准,其中K0+000~K1+700段、K3+800~K5+546.834段设计速度为60m/h;局部路段K1+700~K3+800段限速40km/h。
2021年7月,委托广东思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省道S386线斗山那洲至端芬段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021年12月,取得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文件《关于省道S386线斗山那洲至端芬段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江台环审〔2021〕75号);
本项目于2022年6月开工建设,2023年7月完工,2024年1月完成交工验收并投入试运行。并委托广东中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15日对该项目进行验收监测,并出具了《省道S386线斗山那洲至端芬段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检测报告》(ZCJC-250512-E02-YS)。验收监测期间,项目运行负荷达80%,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工况要求。
三、工程变动情况
与项目原环评申报内容及环评批复的建设内容相比,项目无变动情况。
四、项目配套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1、生态保护措施
针对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提出相应的治理措施:
①已做好水土保持方案中提及的各项措施,保护植被,减少开挖面;水泥、黄沙、路基开挖堆土等临时堆放场地以及临时堆土场集中分层堆放,堆土高度小于5m,利用草袋进行拦挡,降低雨水对表面松散土体的侵蚀。
②严格管理施工机械、运输车辆。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清洗水、施工机械的油污集中收集后进入临时隔油沉砂池处理,经过隔油、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作为降尘用水和设备清洗,不外排。临时隔油沉砂池在施工人员作业附近适当的位置放置,配备小型货车随施工队伍的移动而移动到不同的区域收集废水。
③通过缩短施工期,减少土地裸露时间。
④已加强施工管理,落实施工责任制,监督水保工程,按质按量及时完成。
⑤施工过程中已做好取土区域的截排水措施,表土堆放区域的拦挡、覆盖措施,同时取土时注意山体的边坡稳定。表土堆放场中不同剥离单元和不同土层的土壤分开堆放,储存区土堆堆置后,增加雨期的巡防,发现雨水渗入时,及时采取围堵和排水措施。
针对运营期生态环境影响提出相应的治理措施:
①道路管理部门强化沿线的绿化苗木管理和养护,确保道路绿化长效发挥固土护坡、减少水土流失、净化空气、隔声降噪、美化景观等环保功能。
②配备专业人员定期对绿化苗木进行浇水、施肥、松土、修剪、病虫害防治,检查苗木生长状况,对枯死苗木、草皮进行更换补种。
2、水环境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施工废水、桥梁施工废水、暴雨地表径流。其中生活污水依托租用附近民居的化粪池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端芬镇镇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清洗水、施工机械油污经收集排入临时隔油沉砂池进行隔油沉淀处理后全部用作降尘用水和设备清洗用水,不外排;桥梁拆除重建过程经采取合理组织施工程序和施工机械、产生废弃物按要求运到规定地方堆放;暴雨径流避开雨季施工、分段施工、缩短工期,临时堆放场地以及临时堆土场集中分层堆放。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水主要为冲刷路面的雨水径流,仅在雨季产生。路面雨水经雨水管道流入市政管网。
3大气环境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排放尾气、施工扬尘、风力扬尘。施工工地边界设置围挡、土方作业阶段洒水覆盖抑尘、施工现场设置集中堆放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场地、运送物料采取全密闭运输、施工工地出入口安装车辆冲洗设备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公路上运行的机动车排放尾气。经采取适当安排城市酒水车对道路进行酒水降尘,道路两旁绿化带栽种绿植对汽车尾气进行吸收净化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
4、声环境
项目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来源于各种施工机械噪声。通过采用较先进、噪声较低的机械设备;对设备定期保养;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降噪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来源路于路面行驶的机动车噪声。采取对沿线室内噪声超标敏感点进行窗户整改;安装机械通风隔声窗;加强路面保养,确保路面平整;加强道路沿线绿化等措施降噪。
5、固体废物
施工期间建筑工地主要的固废为弃土石方、建筑物拆除形成的建筑垃圾等。建筑垃圾等收集后按有关部门要求及时清运处理,弃土石方由市余泥渣土排放管理处指定地点弃倒。
本项目在运营期间,主要固体废弃物来源于道路沿途可能存在被行人丢弃的少量生活垃圾、杂物以及行人丢弃于公交站所设垃圾桶中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置。
6、环境风险
施工期设置警示标志、限速标志;在某些特殊路段,应提高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标准,例如对于护栏(防撞栏)应采取加高和加固措施;安装交通监控系统。
运营期已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工作人员定期开展演练;安装火灾设备检测仪表、消防自控设施;设置道路标志牌;加强管理危险品的运输,制定因运输石油类、危险化工品等物品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应急措施;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提醒危险品运输司机此路段减速行驶,如发生风险事故,立即通知风险应急小组,及时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五、验收结论
本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审批手续完备,落实了“三同时”制度。工程在设计、施工和运行期采取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大气环境、声环境、水环境符合相应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固体废物按规定妥善处置。验收组经讨论认为本工程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本项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验收意见
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