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为此,江门市银星船舶工程有限公司委托江门市佰博环保有限公司承担年维修25艘船舶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一、建设项目概况
江门市银星船舶工程有限公司位于江门市新会区沙堆镇梅阁村散壳围,生产规模为年维修25艘船舶;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为:一是针对船体钢板锈蚀变薄部分进行割补焊接及除锈喷漆工作;二是对轮机工程进行检查、拆除、清洁,更换配件;三是对电气工程进行拆除、检验、更换配件。船舶维修工序中不使用石棉材料。项目游艇仅进行轮机修理和电气修理,不进行焊接、除锈和涂装工作。项目地理位置示意详见附图。
项目地理位置示意详见下图。
二、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概述
营运期环境影响:废气主要为焊接烟尘、除锈粉尘、和喷漆废气(有机废气、漆雾);废水主要为清洗废水、除锈废水;固体废物主要有金属废料、废零件、废油漆桶、漆渣、废活性炭、废机油等;噪声主要为各种机械运行会产生机械噪声。
三、主要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营运期环境保护对策:(1)焊接烟尘无组织排放;除锈粉尘主要产生于喷砂工序,收集的有组织废气采用密闭式通风柜收集,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喷漆废气主要为有机废气和漆雾,甲板以下外船壳产生的喷漆废气采用密闭式通风柜收集后,经水喷淋+UV光解+活性炭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甲板以上外船壳喷漆废气采用手提移动式吸气罩收集后,经水喷淋+UV光解+活性炭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2)目船坞、船舶清洗废水和除锈废水流入船坞废水暂存池暂存,用管道泵至原废水处理设施(厌氧+接触氧化)处理达标后排入项目西面排水渠。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3)选用低噪声水平的生产设备,合理布局、利用墙体遮挡、采用基础减震等措施控制噪声产生和传播。(4)金属废料、废零件交由废品站回收,废油漆桶交由供应商回收,漆渣、废活性炭、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通过上述污染控制措施,项目对环境的影响不大。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用地合法,符合相关用地和建设规划的要求。项目建成后产生一定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弃物,项目拟采取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可靠,各类污染物的排放满足相应的国家及地方排放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只要建设单位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在运营过程加强管理,使其正常运行,建立健全环保机构和规范环保管理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察,本项目是可行的。
五、公众参与方式
(1)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网络链接:http://jmbaibo.com/ 。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征询意见期间向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或建设单位索取报告书(简本)。
(3)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项目所在地附近居民和可能直接或间接受本项目影响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jmbaibo.com/。
(5)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信函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反馈。
(6)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门市银星船舶工程有限公司,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13822387665;地址:江门市新会区沙堆镇梅阁村散壳围,邮箱:13822387665@163.com。
建设单位:江门市银星船舶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盖章:
2019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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