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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昌健聚氨酯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鹤山市昌健聚氨酯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为此,鹤山市昌健聚氨酯有限公司委托江门市佰博环保有限公司承担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一、建设项目概况
鹤山市昌健聚氨酯有限公司位于鹤山市江沙工业走廊雅瑶基地(即为鹤山市雅瑶镇建业路6号),生产规模为年产3000吨氨酯软质泡沫塑料(PU海绵),主要原材料为聚醚、TDI、MDI、催化剂、阻燃剂、硅油等;主要生产工艺流程:氨酯软质泡沫塑料(PU海绵):混料→发泡→熟化→产品。项目地理位置示意详见附图。
项目地理位置示意详见下图。
二、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概述
营运期环境影响:废气主要为有机废气;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固体废物主要有生产中产生的不合格海绵废料以及边角料,废原辅料包装桶废活性炭、废UV光管和含油抹布、手套等和生活垃圾;噪声主要为各种机械运行会产生机械噪声;
三、主要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营运期环境保护对策:(1)废气:发泡、熟化工序位于相对密闭空间内进行生产,统一送排风,将抽出的废气通过UV光解+活性炭处理,通过15m排气筒达标排放;(2)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清溪河。(3)选用低噪声水平的生产设备,合理布局、利用墙体遮挡、采用基础减震等措施控制噪声产生和传播。(4)生产中产生的不合格海绵废料以及边角料交由废旧资源回收;废原辅料包装桶由供应商回收;废活性炭、废UV光管和含油抹布、手套等危险废物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5)厂区内全部水泥硬底化处理,加强风险管理,制定事故应急预案。通过上述污染控制措施,项目对环境的影响不大。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用地合法,符合相关用地和建设规划的要求。项目建成后产生一定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弃物,项目拟采取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可靠,各类污染物的排放满足相应的国家及地方排放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只要建设单位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在运营过程加强管理,使其正常运行,建立健全环保机构和规范环保管理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察,本项目是可行的。
五、公众参与方式
(1)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网络链接:http://jmbaibo.com/  。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征询意见期间向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或建设单位索取报告书(简本)。
(3)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项目所在地附近居民和可能直接或间接受本项目影响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jmbaibo.com/ 。
(5)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信函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反馈。
(6)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鹤山市昌健聚氨酯有限公司,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13822387665;地址:鹤山市江沙工业走廊雅瑶基地(即为鹤山市雅瑶镇建业路6号),邮箱:13822387665@163.com。
建设单位:鹤山市昌健聚氨酯有限公司
                                                      公司盖章: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