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 规定,建设单位全面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同时需要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2月15日至2021年1月12日。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台山市冠鑫机械有限公司年加工边炉烤网513吨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台山市台城高新技术开发区第六区
建设单位:台山市冠鑫机械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江门中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50-3835927
通讯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彩虹路53号1幢二楼
二、项目概况
台山市冠鑫机械有限公司位于台山市台城高新技术开发区第六区(中心坐标:北纬22°16'36.18",东经113°47'41.17" ),主要从事边炉烤网的生产,本项目取消扩建前已批但未建的面包架的生产,边炉烤网的生产规模不变,扩建内容主要是增加静电搪瓷工艺(包含除油工艺、烧结工艺)。本次扩建项目在原有厂区北面扩建生产车间,项目新增占地面积4840.78平方米,新增建筑面积1460平方米。扩建项目于2018年11月编制完成《台山市冠鑫机械有限公司年加工边炉烤网513吨扩建项目》(台环审【2018】84号),经江门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台山分局审批同意,于2019年1月建成,并于2019年4月开始调试。
台山市冠鑫机械有限公司委托江门中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13日、14日对该项目进行验收监测,并出具了并出具了《检测报告》(报告编号:JMZH20200713AY-03)。验收监测在工况稳定、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进,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工况要求。
三、项目配套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标排入经市政管网后进入台城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工件除油使用除油剂对工件表面的油污进行清洗,该除油剂重复使用,定期更换,约三个排一次,工件在经除油剂清洗后还需经清水清洗,该清洗废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约每月排一次。
(二)废气:
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搪瓷粉尘和烧结废气、投料粉尘。本项目使用的自动喷粉房带有回收粉末系统,投料粉尘、搪瓷粉尘无组织排放。烧结烟尘大多数沉积在设备周边,沉降后定期清扫地面收集处理,少量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到车间外,加强车间通风。
(三)噪声:
噪声经厂房墙壁的阻挡以及自然衰减后会有所减弱,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活垃圾交给环卫部门定期清理运走;项目使用除油剂和搪瓷产生废的包装袋、包装桶,统一收集后交由供应商回收;由于本项目除油槽每三个月冲洗一次并把清洗废水排入台山市冠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废水处理站处理,无除油槽废渣残留,因此本项目不产生除油槽废渣。
四、验收结论
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没有发生重大变动,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中环保措施的要求,符合“三同时”政策。经江门中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监测,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达标。通过项目竣工水、气、声及固废环境保护验收。
附件:验收报告
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