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示信息

广东迅博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 规定,建设单位全面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同时需要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29日。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广东迅博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复合包装袋1000吨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大泽镇科创路8号7座502-602厂房
建设单位:广东迅博新材料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广东省佰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50-3199913/3199914
通讯地址:江门市蓬江区江门大道中898号2栋1501室
二、项目概况
广东迅博新材料有限公司在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大泽镇科创路8号7座502-602厂房建设广东迅博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复合包装袋1000吨新建项目,占地面积为12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500平方米。生产规模为年产复合包装袋400吨,牛皮袋600吨,审批工艺包括印刷烘干→复合烘干→塑化→分切→制袋→包装→检验入库、出货,印刷烘干→制袋→粘合→包装→检验入库、出货等工序。
广东迅博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取得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审批的《关于广东迅博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复合包装袋1000吨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批文编号:江新环审〔2024〕164号。
项目于2025年1月开始投产建设,并于2025年8月20日建设完毕,2025年9月3日取得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440705MAD933MW5N001P。调试期为2025年9月4日-2025年12月29日,并开展验收工作。建设单位委托广东省佰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至2025年9月27日进行验收监测,出具了《广东迅博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复合包装袋1000吨新建项目》检测报告(BX20250926001),验收监测期间,工程运行工况稳定,符合验收监测规范要求。
三、项目配套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新会智造产业园大泽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验收监测结果表明:生活污水各项指标排放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新会智造产业园大泽园区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较严者限值要求。
(二)废气
印刷烘干、复合烘干、塑化工序、制袋废气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40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DA001排气筒外排废气中总VOCs排放浓度可符合《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平版印刷(不含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柔性版印刷总VOCs第Ⅱ时段排放标准;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可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较严者。
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厂界外排废气中非甲烷总烃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修改单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总VOCs可以符合《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噪音
项目噪声优先使用低噪声设备,对各生产设备采用消音、减振、合理布局,厂墙隔声等措施,验收监测结果表明:西厂界与邻厂共墙,东、北、南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符合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的要求。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不合格品及边角料外售给相关单位,废机油、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油墨、废网版、废过滤棉、废抹布及手套、废无溶剂粘胶剂交恩平市华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四、验收结论
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没有发生重大变动,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中环保措施的要求,符合“三同时”政策。经广东省佰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监测,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达标。通过项目水、气、声及固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验收意见
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