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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长江活塞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规定,建设单位全面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同时需要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11日至2026年3月17日。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江门长江活塞有限公司年产活塞90万个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江门市蓬江区丰盛工业园东区江盛二路31号
建设单位:江门长江活塞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广东省佰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50-3199913/3199914
通讯地址:江门市蓬江区江门大道中898号2栋1501室
 
验收监测单位:广东三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52-6688554
通讯地址:惠州市博罗县园洲镇上南工业区一栋楼第三层
 
二、项目概况
江门长江活塞有限公司在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丰盛工业园东区江盛二路31号建厂,占地面积为5184平方米,建筑面积为5184平方米,总投资283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项目主要从事活塞的生产,生产规模为年产活塞90万个。
企业于2023年委托江门市佰博环保有限公司编制《江门长江活塞有限公司年产活塞90万个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4年2月通过环保主管部门的审批(批复文件:江蓬环审〔2024〕30号)。项目于2024年7月4日完成排污许可证申请(排污证编号:914407006177273222002U)。
本项目于2024年3月开工建设并于2024年4月建设完毕进行调试。建设单位委托广东省佰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13日至2026年1月14日进行验收监测,并出具了验收检测报告《检测报告》(BX20260113001);委托广东三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15日至2026年1月16日进行验收监测,并出具了验收检测报告《检测报告》(GDSZ[2026.01]第1710号)。验收监测期间,项目运行负荷达90%,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工况要求。
 
三、项目配套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气
①项目熔化烟尘、燃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设计收集风量为5000m3/h,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低氮燃烧”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排放口(DA001)外排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浓度符合《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②项目厨房油烟收集后通过静电油烟机处理后经烟道(DA002)高空排放。排放口(DA002)外排油烟有组织排放浓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规模要求。
③厂界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排放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气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新扩改建项目二级标准。
④厂区内颗粒物排放符合《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A.1 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二)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棠下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的较严值后通过管网排入棠下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三)噪声
项目采取合理布局、设备减振等措施,确保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废主要有生活垃圾、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铝灰、烟尘渣、废机油、废油桶。
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交由资源回收商回收;铝灰、烟尘渣、废机油交由江门市胜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废油桶交由供应商回收。
 
四、验收结论
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没有发生重大变动,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中环保措施的要求,符合“三同时”政策。经广东省佰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广东三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监测,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达标。通过项目竣工水、气、声及固废环境保护验收。
验收意见
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