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 规定,建设单位全面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同时需要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6日至2026年4月4日。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盈图硅橡胶科技(江门)有限公司年产硅胶制品200吨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高新西路183号2幢第4层B区
建设单位:盈图硅橡胶科技(江门)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广州市初心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7322072842
通讯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大纲领大领路5号2栋102房
二、项目概况
盈图硅橡胶科技(江门)有限公司于10月16日取得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江海分局审批的《关于盈图硅橡胶科技(江门)有限公司年产硅胶制品200吨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批文编号:江江环审〔2025〕132号。生产规模为年产硅胶制品200吨,占地面积为14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400平方米。项目2025年10月开始投产建设,并于2025年11月9日建设完毕,2025年11月10日进行排污登记,编号为91440704MABU4EGKX6001W。调试期为2025年11月11日—2026年4月10日。项目委托广州市初心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29日~2026年1月30日进行验收监测,出具了《盈图硅橡胶科技(江门)有限公司年产硅胶制品200吨新建项目验收监测》(报告编号:CX-26010269)。验收监测期间,工程运行工况稳定,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工况要求。
三、项目配套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江海污水处理厂。
《检测报告》(CX-26010269)结果表明:生活污水各项指标排放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江海污水处理厂纳污标准的较严者限值要求。
(二)废气
《检测报告》(CX-26010269)结果表明:DA001排气筒外排废气中非甲烷总烃符合《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表5新建企业排放限值、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标准限值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厂界外排废气中非甲烷总烃符合《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表6现有和新建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颗粒物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项目废气监测结果无超标现象。
(三)噪音
项目噪声优先使用低噪声设备,对各生产设备采用消音、减振、合理布局,厂墙隔声等措施,《检测报告》(CX-26010269)结果表明:东、西、北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
硅胶不合格品、硅胶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布袋、粉尘渣交江门市利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废活性炭、废机油交恩平市华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四、验收结论
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没有发生重大变动,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中环保措施的要求,符合“三同时”政策。经广州市初心环境技术有限公司验收监测,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达标。通过项目水、气、声及固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验收意见
验收报告